关于2023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与咨询电话
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部司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要求及兵团对农机购置补 贴信息公开建设维护的要求,近期我局对全师11个团场 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 专栏 ” )维护情况及各团咨询投诉电话畅通情况进行了抽查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专栏和电话核查结果
( 一 )信息公开专栏核查结果
从核查的结果看 ,各团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相关工作。其中一二九团、一三一团、一三七团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及时 、质量较高 ; 部分团场公示格式稍有欠缺 ,如一二五团、一二六团存在此类情况 ;团场咨询投诉电话公示不明显,如一二三团、一二八团。核查结果详见附件1。
( 二 )咨询投诉电话核查结果
从核查的结果看 ,各团的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个别团场因办公室无固定电话,上报手机号也真实有效。核查结果详见附件2、附件3。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 一 )加强信息公开。
各团场要主动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无盲区 ,保证人民群众 的知情权,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各团场 要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将此作为阳光行政、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总结成功经验,持续巩固成果,明确责任和人员,切实将工作做到位、常态化。
( 二 )加强问题整改 。
各团要对照核查结果,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排查、立即整改。要全面落实对“专栏”维护和咨询投诉电话保畅通保有效的要求,确保在文收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
( 三 )加强核对更新。
各团应及时更新完善本团“专栏” 中公布的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号码,并核对平台上公布的电话号码是否一致、准确、有效,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师级管理员联系并修改登记。
附件1: 全师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咨询投诉电话核查情况
附件2: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检查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 1 月23 日
附件 1
全师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 咨询投诉电话核查情况
一、一二三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但咨询投诉电话公示时不醒目明显。
二、一二四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三、一二五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农机购置补贴流程标题不全。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四、一二六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2023年补贴情况公告格式不符合要求。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五、一二七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六、一二八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但咨询投诉电话公示时不醒目明显。
七、一二九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八、一三O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2023年补贴情况公告格式不符合要求。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九、一三一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十、一三七团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十一、奎东农场核查情况
1 、能及时、全面 、准确 、完整的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及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及享受补贴购机者情况的公示。
2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政策投诉电话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均保持畅通有效。
附件2
第七师胡杨河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检查表 | |||||||||
被检查地区 | 检查内容 | 政务电话有效联通情况 | |||||||
补贴流程公开 | 补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 | 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公开 | 2023年度县级补贴实施情况(资金、机具等)公告 | 在“补贴公示”栏发布2023年度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是否有年度总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表中是否包含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 | 政策咨询受理电话 | 政策投诉举报电话 |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 | ||
第 | 师市本级 | √ | √ | √ | √ | √ | √ | √ | √ |
一二三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二四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二五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二六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二七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二八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二九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三O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三一团 | √ | √ | √ | √ | √ | √ | √ | √ | |
一三七团 | √ | √ | √ | √ | √ | √ | √ | √ | |
奎东农场 | √ | √ | √ | √ | √ | √ | √ | √ | |
注:检查结果“√”表示有(合格、有效),“○”表示无(否、无效)。 |
附件 3
全师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检查情况
团场 |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 检查 情况 | 政策投诉举报电话 | 检查 情况 |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 | 检查 情况 | 备注 |
一二三团 | 0992-3929629 | 有效 | 0992-3929629 | 有效 | 0992-3929629 | 有效 | |
一二四团 | 0992-7397133 | 有效 | 0992-7397133 | 有效 | 0992-7397133 | 有效 | |
一二五团 | 0992-3955558 | 有效 | 0992-3955558 | 有效 | 0992-3955558 | 有效 | |
一二六团 | 13677500884 | 有效 | 13677500884 | 有效 | 13677500884 | 有效 | |
一二七团 | 0992-39275033 | 有效 | 0992-39275033 | 有效 | 0992-39275033 | 有效 | |
一二八团 | 17709923269 | 有效 | 17709923269 | 有效 | 17709923269 | 有效 | |
一二九团 | 0992-3993225 | 有效 | 0992-3993225 | 有效 | 0992-3993225 | 有效 | |
一三O团 | 19390663370 | 有效 | 19390663370 | 有效 | 19390663370 | 有效 | |
一三一团 | 0992-3280729 | 有效 | 0992-3280729 | 有效 | 0992-3280729 | 有效 | |
一三七团 | 0990-6960618 | 有效 | 0990-6960618 | 有效 | 0990-6960618 | 有效 | |
奎东农场 | 0992-6681193 | 有效 | 0992-6681193 | 有效 | 0992-6681193 | 有效 |
注:检查时电话准确、有效的 , 以“ 有效”标记; 电话无人接听的 , 以“ 无人接听”标记 ,并要分日期分时段再进行检查;接听不是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 , 以“ 无效”标记;其他情况以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