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师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2017年第二师农业局根据兵团《关于印发〈2017年兵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兵农(机)发〔2017〕159号)文件要求,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团级审核、师级兑付、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办理程序,经各团场录入信息、审核、公示、汇总,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录入审核工作已完成。
一、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
(一)补贴机具种类。根据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的10大类,28个小类,64个品目作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重点农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二)农机补贴标准。严格按照《2017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补贴额一览表》实施,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销售价格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销售价格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具体补贴额由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按照农机具发票的销售价格、机型自动生成)
(三)农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全部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和团场职工,优先满足师市范围内农机专业服务公司或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需求。每户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机具不超过5台(架,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机具不超过50台(架,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情况
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完成补贴资金1050.833万元,受益职工279户,补贴农机具391台(架),拉动职工投入共计4093.564万元。
三、农机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及操作流程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团级审核、师级兑付,直补到卡”的方式,即补贴对象自主全价购机后,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购机发票及身份有效证件,报团场农机部门,团场农机部门按照“见人、见机、见票”等要求进行审核并整理好补贴对象购置补贴信息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名册,报送团场财务部门预审,团场预审无误后,报送师农业局、师财政(务)局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师财政(务)局将补贴资金全额兑付到职工一卡(折)通账户。
第二师铁门关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30日
附表:
第二师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 | 申请表数 | 户数 | 农具数量 | 补贴金额(万元) |
21团 | 15 | 13 | 15 | 82.704 |
22团 | 12 | 11 | 12 | 39.170 |
25团 | 9 | 7 | 9 | 39.604 |
27团 | 29 | 28 | 33 | 39.670 |
29团 | 108 | 75 | 108 | 230.286 |
30团 | 89 | 57 | 89 | 227.071 |
31团 | 39 | 28 | 39 | 48.429 |
33团 | 86 | 60 | 86 | 343.899 |
合计 | 387 | 279 | 391 | 1050.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