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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18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1日 | 阅读:913 | 编辑:第二师 | 作者: | 文章来源:

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兵团《关于印发〈2018-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农(机)发〔201898号)及《第二师铁门关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师市发〔201738号)相关规定,拨付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879.61万元。

一、资金来源

2018年可分配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共计2880.179万元,其中2015年结余41.847万元(兵财企201591号),2016年结余1518.332万元(兵财企2016112号、兵财企201643号),2017年结余770万元(兵财企201793号),2018550万元(兵财企201850号)。

二、补贴依据

(一)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的15大类,38个小类,118个品目作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二)机具补贴标准。

1.农机具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2018-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兵农(机)发〔2018114号)确定补贴标准,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销售价格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销售价格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采棉机的补贴标准按照《2018-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中第四大类11小类确定补贴标准,即3-4行采棉机每台补贴30万元,5行及以上采棉机每台补贴60万元(具体补贴额由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按照农机具发票的销售价格、机型自动生成)。

2.农机购置补贴额度。个人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购置补贴农机具不超过5台(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购买采棉机的个人购机者年度补贴总金额不超过6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机具不超过50台(套)或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农机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分配情况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完成补贴资金2879.61万元,受益职工477户,补贴农机具677台(架)。

四、公示要求

按照兵团文件要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信息、咨询、受理和监督电话应向社会公开,其中师市及各团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咨询、受理和监督电话已于8月底在师市政务网及各团场政务网公开公示;补贴信息按照要求已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补贴方式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团级审核、师级兑付,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即补贴对象自主全价购机后,将购机发票、身份证件等有效手续报团场负责农机管理的部门,团场负责农机管理的部门按照“见人、见机、见票”等要求进行审核,整理好购机者信息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名册,会同团场财政部门预审,预审无误后,报送师市农业局、财政局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师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到职工一卡(折)通账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个人)。

 

 

 

第二师铁门关市农业局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