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的通知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十一师农业办:
为做好2021年-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要求,现请各师市测算报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填报。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确定绩效目标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各师市要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农机化发展需要,参考2018-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近三年补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测算2021-2023年补贴资金需求和预计实现的绩效目标,规范填写《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2023年)》,并附简要说明。
二、统筹考虑,科学测算。各师市在测算过程中,要突出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足额测算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生产、林果产品生产、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绿色发展所需资金;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体现“补贴资金两年动态紧平衡”原则;要认真吸收基层意见,抽样调度资金使用量大的团场需求情况。测算结果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送。
请于7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btnjj@163.com)报送我局。联系人:闫向辉,联系电话:0991-2890287。附件电子版表格在兵团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或兵团农机化工作群中下载。
附件:1. 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
表
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2023)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2023年).xls
附件1: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