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农业农村局、十一师农业办,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工作安排,2021年在兵团启动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试点工作,即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过程中实行牌证管理的农机全面使用补贴APP申请、二维码识别、作业轨迹监测等信息化技术。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机具及对象
(一)“三合一”试点机具。符合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实行牌证管理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番茄收获机、辣椒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棉花收获机等12个品目。
(二)试点对象。符合享受兵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要求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称为“购机者”)。
二、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流程
(一)生产企业完成物联网终端和二维码安装。农机生产企业登录物联网平台(网址附后),按平台说明及要求完成物联网设备添加;登录二维码管理辅助系统(网址附后),按系统说明及要求完成机具二维码生成、打印、安装以及物联网设备与机具的绑定。
(二)购机者提交补贴信息。购机者下载安装并登录新疆兵团农机补贴APP(以下简称“APP”,下载二维码附后),选择“补贴申请--有二维码办理入口”,开始补贴申请流程。为确保申请成功受理,购机者务必真实填报信息和图片。主要包括完成人脸识别、添加申请补贴机具信息、添加购买信息等。
(三)资料形式审核及兑付申请。团场负责农机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辅助管理系统或APP中对以下内容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包括审核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发票信息等,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流程;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一次性反馈购机者。购机者补充完善后,可在APP中重新提交。之后进行购机者现场信息确认、信息公示、兑付申请等环节。
(四)资金兑付。师市财政部门根据师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完成资金兑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指导。近几年兵团相继启用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自主投档平台、公开公示专栏、手机APP等软件平台,并且与农机鉴定网、农机监理辅助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推送,这些信息化技术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保障了政策公开、透明、公平、规范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的应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三合一”系统的学习,做好宣传和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政策的平稳实施,试点期间试点机具补贴实行“三合一”方式与原有方式并行办理。兵团试点方案出台后要尽快制定师市工作方案,充实完善“三合一”补贴申请方式下的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明晰岗位职责。要加强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做好试点前准备工作。各师市农业农村局应督促团场,将2020年12月15日(含)前已购买并已开具发票的机具要全部录入到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对2020年12月15日之后购买的试点机具,原则上也要按照“三合一”要求申请补贴;方案印发之日(含)以后购买的试点机具必须按照“三合一”要求申请补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有关企业应提前做好物联网终端和二维码安装的各项准备工作。
APP下载二维码和系统网址:
1.兵团农机购置补贴APP下载二维码(该APP为新开发软件,2019版APP停止使用;下载扫描时用手机浏览器,不能用微信)
2.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dev-iot.dtwl360.com
3.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j2wm.com
附件:1.新疆兵团农机购置补贴 APP 使用说明-用户端
2.新疆兵团农机购置补贴 APP 使用说明-审核端
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4.新疆兵团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说明
5.北斗(BDS GPS)农机定位终端硬件说明
6.北斗(BDS GPS)农机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V-1.1.8
7.《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 编制规则》(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
(附件在新疆兵团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通知
公告栏目下载http://47.102.150.27:7101/)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