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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开展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 阅读:1376 | 编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 作者: | 文章来源: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要求,为确保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报投档的产品应当为《关于调整〈2018—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兵农函字〔2019〕53号)的通知范围内的产品。

(二)补贴机具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五)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六)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三、自主投档方式

投档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由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通过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址:td.sxwhkj.com/)进行投档信息填报。企业无需邮寄或报送网上提交投档产品信息的纸质材料。

  本次自主投档系统采用全国网络版投档平台,已在该平台注册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只需将企业信息完善后推送“新疆兵团”即可。

  四、自主投档时间

  兵团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自主投档系统原则上常年开放,企业可随时将符合要求的产品自主投档。兵团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审核,分批分期公示补贴产品信息表。

  五、自主投档要求

  (一)投档信息填报要求

  农机生产企业根据投档平台要求,真实、完整的填报有关投档产品和企业信息,并上传鉴定(认证)报告、检验报告、铭牌照片、产品照片和相关证明文件等资料,上传资料照片应清晰可辨,铭牌照片应为铆接在成品上的实物拍摄。

  (二)合理确定产品投档档次

  农机生产企业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按照《20182020年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一览表(2019年度)》、鉴定机构发布的所属品目信息和全国农机试验鉴定信息服务平台传输信息合理选择投档产品所属档次,投档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品目。农业农村部和兵团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等有调整的,以最新公告和规定为准

  六、申报要求

  参与投档的农机生产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产品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对所填报的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按照规定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承诺书,企业承诺书需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

  若由于提交的投档产品信息或证明材料错误、不实、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如填报虚假信息影响归档和补贴工作的,一经核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兵团辖区的补贴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单位:兵团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闫向辉

  联系电话:0991-2890287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0日